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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1    作者:

关于开展2019年度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9年10月08日 15:55 新闻中心 已有714次阅读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区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2019年度优质课评选的通知》要求,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经过个人申请、各县(市、区)及学校初评,现已完成市级复评的准备工作。经研究,定于10月中旬组织开展市级复评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工作会议

时间:10月15日下午3:00

地点:郑州市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3楼会议室。(地址:郑州市新郑路175号)

参会人员:各县(市)职业教研室主任及受聘的市级优质课复评专家评委。

二、 评选时间

专家评委于10月16日至10月24日下校开展复评验收工作。市区组复评时间由专家评委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后提前一至两天通知到验收单位;参与各县(市、区)复评验收的专家需备好行李于10月15日下午预备会后启程到县(市、区)复评地点,按要求开展复评验收工作。

三、 评选办法

市优质课教学评审工作委员会聘请部分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教研机构负责人、职业学校教学校长及职教名教师等组成7个专家评审组,分别对参评教师逐人听课,量化评分,确定奖励等级。

四、 有关要求

1. 参评教师所在学校应向评委组提供本校参评教师讲授课程的教材、教案、授课计划;参评教师优质课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及参评单位优质课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关于开展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2019年度优质课评选的通知》附件中附件2、附件4)交复评专家组组长;复评验收结束后参评单位优质课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文件名标注“**学校优质课复评汇总表”)发送至912572279@QQ.com。

2. 各县(市、区)职教室(科)、市区各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复评验收工作,与复评验收组联络员及时沟通,合理组织、安排评审工作,并为专家组提供生活和交通等方面的必要支持。

3. 复评验收中专家须对参评教师集中或单独点评,以达到以评促教的目的。复评验收结束时评委组须完成优质课申请表中的市级简评评语等相关工作并于10月25日下班前将相关纸质资料提交职业教研室综合部崔蕾老师处。

4. 市级优质课评审专家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予以报销。

 

郑州市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