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科技工业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1.为加强和完善学校教科研课题的管理,使校本研究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校级以上课题研究的水平和质量,较好地发挥教科研对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引领作用,促进“科研兴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凡有条件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的教研组和教师个人,均可按本办法规定申报或承担校级以上研究课题。
二、组织领导
1.学校教科室在学校行政、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协调工作,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2.教科室应遵循“立足实践,服务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推动和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
三、选题原则
1.课题的确定应遵循前瞻性、创造性和实效性等原则。根据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针对学校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本地本校的实际出发,围绕中等职业教育的目标、管理、课程、教材、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实践研究。教师选题应根据本人的基础和已有的条件,力所能及,应先选择那些范围较小的,较容易解决的问题,易出成果的课题,应尽量和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密切结合。
2.教师可从本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学校教育教学及其管理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确立课题,进行研究。
3.从学校科研规划课题指南或学校承担的市级课题的子课题范围内选题研究。
四、课题管理
1.校级以上重点课题由学校教科室负责。
2.教科室要加强对课题指导、监督和资料管理。研究者要注意资料的积累和保管。
3.教师要努力完成研究计划,取得预期成果,学期或学年结束写出论文或经验总结(结题成果或阶段性研究成果)。
4.学校对教师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考核,并记入业务档案。学校领导每学年要针对教科研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中层以上干部要积极承担或参加课题的研究。
5.教科常规工作制度:
(1)教科室应根据上级科研远期、中期规划,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遵循“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教科研工作规划,使本校教科研工作目标明确,针对性强,克服随意性、盲目性。
(2)教科室负责对校级以上课题的管理,具体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
(3)编辑学校教育科研与教学改革实验成果集等。
(4)学校教科室应大力营造学校的科研气氛,在全校教职工中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同时,通过教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6.教科室对各课题组提供服务与指导。由教科室负责对各项课题组提供服务与方法指导,举办科研专题讲座,提供教科研信息。
7.承担论文、课题等研究工作列入年终教科研量化考核项目制度。
(1)各专业部、教研组每学年要有校级以上科研课题,要有阶段性成果或课题的总结性论文作为学年末评为优秀教研组的条件之一,并且作为教师参加学校教科研积极分子评选的重要依据。
(2)科研成果、论著(在市级以上书刊发表论文及教学经验总结、案例、市级论文二等奖以上),学校将其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8.教育科研与教学改革实验成果的评审、展示和推广。
定期召开校级科研成果报告会。通过报告会的召开,总结经验,展示教育科研与教学改革实验成果,交流信息,开阔思路,同时给教师提供发表自己成果的机会,并推荐、表彰优秀教科研成果。
五、 教科研经费保证
学校对经过立项申请并获得批准立项的校级重点课题和市级以上立项但没有上级经费支持的课题列入年度教科研财务预算并给予研究经费支持,并由教科室和财务进行管理和使用监督。支持经费按照学校财务制度结合课题开展进度分期进行拨付。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参加的课题研究活动不予经费支持。
六、附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