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7号),不断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强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校,建立和完善现代职业院校管理制度,以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更新管理理念、完善制度标准、创新运行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提升管理水平,为全面实现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强校为抓手,培育以人为本的中等职业学校管理理念,完善学校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增强办学活力,提升办学质量,建立多元参与的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吸引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美誉度。“十三五”期间,将在全省范围评选100所左右管理规范、特色鲜明、办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强校。 三、申报范围及条件 2016年,首批评选“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强校”20所左右,申报学校须为省级职业教育品牌师范院校、特色院校;办学规模须达2000人以上,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限推荐1所。具体申报条件见《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强校评价表》(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对照《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强校评价表》(附件1)进行初评,择优推荐。省教育厅将于11月中旬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 2.11月10日前各申报学校须提交以下材料:1、《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强校评价表》(附件1)3份;2、《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强校申报表》(附件2)3份;3、相关佐证材料(盖章)1份(佐证材料须按《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强校评价表》中的10个项目按序分别装订,形式可为复印件、扫描件、图片等)。 3.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强校创建工作,统筹规划中职学校管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建立保障、运行和评价机制,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省教育厅将把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强校纳入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分配、重大项目选定等重要因素。 联 系 人:魏恒 电话:0371-69691878 电子邮箱:69691878@163.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D82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