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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河南省中职数字校园试点学校进行中期检查及验收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8    作者:张发庆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河南省中职数字校园试点学校进行中期检查及验收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教办职成[2016]704号
2016-11-02 08:32:46  来源:本网站  点击:438次     编辑:vae    字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豫政〔2014〕48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计划的通知》(豫教职成〔2015〕122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试点学校的通知》(教办职成〔2015〕3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将组成专家组对2014年度的有关试点学校进行终期检查验收,对2015年度的试点学校进行中期检查指导(附件1)。同时,全省各中职学校要全面开展数字化校园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11月中旬,具体入校检查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二、检查内容及形式

  (一)检查内容

  主要依据各学校上报的《建设方案》,从学校制度建设、信息化基础建设、数字化资源建设、教学及管理应用、教育信息化队伍建设和特色与创新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

  (二)检查形式

  1.听取汇报。介绍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情况,解读本校数字校园建设中长期规划。演示校务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情况等。

  2.实地查看。参照《河南省数字校园建设质量评价量表》(附件2)的评估标准,查看机房、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数字实验室、学校网站、广播室和学校网络覆盖情况等。

  3.审查材料。试点学校应将数字校园建设相关材料分类整理,便于专家组审查。材料主要包括:学校出台的相关文件与制度、项目建设合同(协议)、资金投入的财务证明、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划等。

  4.问题反馈。专家组检查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要与学校进行交流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校要按照已批复的《建设方案》,对照《建设质量评价量表》(附件2)认真进行自查,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2.学校需要准备一节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教学案例,建议以课堂教学视频方式呈现。

  3.终期检查验收通过的学校省教育厅将颁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数字校园”匾牌;对没有通过验收及中期建设任务没有完成的学校将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未达到验收标准或未完成中期建设任务的,将取消试点学校建设资格。

  四、下步工作

  (一)全面开展数字校园建设工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明确要求,到2018年,全省9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均建成标准化数字校园。各地、各学校要统筹规划,加大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及时提交验收申请。从2017年起,省教育厅不再增加标准化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试点学校的建设经验,根据《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制定好本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工作方案》,通过自筹或使用省财政下拨的“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完成建设任务的学校,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初评后,报省教育厅申请省级验收(省直属学校直接上报),验收通过的学校将颁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数字校园”匾牌,同时,将其纳入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联 系 人:魏恒,电话:0371-69691878

  电子邮箱:69691878@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D822室

附件1.河南省中职数字校园建设中期检查及验收的学校名单

2.河南省数字校园建设质量评价量表